分卷(64)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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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实在没想到谈瑟消失的时候,他没红眼眶;想进无字天书找人、商壹却不在,事情没办法进行下去,只好先一点一点无头苍蝇似的找,他没被急得眼里起雾;唐珂告诉他谈瑟老了,商壹回来告诉他谈瑟狠心地毁了属于他们的那段无字天书,他也没想流眼泪。
  直到摸了一指腹的水润,路尚时才反应过来,这场伤心,在见到谈瑟墓碑的这一刻,终于摇摇欲坠地来临了,也终于被他确定了某人的死亡。
  且不比任何该伤心的时候都要让其难忍。
  但他对着谈瑟的墓碑恨着声音说:你也配让我哭?
  然后他就真的不哭了。他摘了眼镜随手扔在地上,很累一样的席地而坐,哑声骂:傻|逼,畜牲蠢货。
  黄昏渐却,夜色初降,夕阳沉落西方。青松被晚风刮的左右摇摆,在头顶上挂上了一两颗星星时,路尚时终于从入定里回过神,拿出了口袋里的信封。
  他手指顺着之前被揉出毛边儿的一角一点点往外推,像是在重复某人生前在做的动作。
  在将它拆开之前,路尚时先冷眼看了一眼天空,又将冷漠的眼神移到墓碑上:天上那俩眼睛是你?
  他呵了一声冷笑:行,无处不在。
  说完,犹如终于鼓足的勇气被派上用场了,他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、几乎只用了一秒就拆开了信封。
  当即,谈瑟熟悉的字体便清晰异常的映在了路尚时眼底。
  【哇,尚尚,你好啊。见字如见人,我是真的在夸你,尚尚好厉害,你竟然真的找到我啦。
  emmmm其实在下笔之前我脑子里有好多墨水呢,可现在真的在纸上写东西了,我反而不知道到底该写些什么、才能不让尚尚生我的气。
  我想,尚尚那么优雅高贵,怎么可能会做出这么有失风度的情绪呢,所以,我也就不担心你会生气了。
  我还想,我应该给(被浓墨的黑色涂抹掉)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、才能证明我没有白来过一次,翻来覆去想了很久,就用一年多打造了一件作品,以此来送给(被浓墨的黑色涂抹掉)尚尚让你替我去看看世界,那一定很美。
  以后不要惯着老狐狸,他惹你烦了就挠他,让他知道你的厉害,当然啦,可以多惯着兔崽,但他现在有商先生陪着,也就不用过多担心了。
  而对我来说,尚尚才是最重要的。哥,我依然记得你捡到我的那天,那么骄傲、光鲜,如此高贵、典雅,世上最美丽的花卉都没有你漂亮,简直让人赏心悦目,啊,美。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啊,又调侃你,别气别气,我不说了不说了。
  哥,尚尚哥,哥,我灵感又没啦,打算出趟远门多看两眼风景,去远方逛逛。
  时间会有点久,我舍得你,你也舍得我,我知道。
  东南西北五湖四海天地六合日月星辰银河星系,哪怕世界只剩残存一隅,我也无处不在。所以哥,我看着你,我知道你。
  你安,我好。】
  说着你不配让我哭的人眼睛早已红了个通透,不多时手里的纸就被染湿了好几处,那些字体被晕染的不像话,都快看不清了,路尚时连忙用手去擦,却一不小心将湿润的地方擦烂了,后面的那一声声哥被从中间扯开,路尚时动作一顿,隐忍的肩膀都在抖。
  信里被划掉的两个地方看不见曾经写了什么,但路尚时突然福至心灵地觉得、他应该能猜到些。
  但他已经不愿意去想了。
  反正谈瑟这个蠢货不是什么都知道么,路尚时不愿意再费脑子,就这样也挺好的。天上的星星眨起了眼睛,陵园里一道蹒跚的脚步由远及近,手电筒的光线也紧跟着从不远处射来。老人家记得里面还有个人没出去,打算过来找找。
  几个月前的青年小伙子拜托他有时间就与他的金毛说说话,他知道谈瑟的墓。可手电筒的光芒刚刚才往谈瑟的墓碑上照去、就霎时被关闭了,速度快的像惊扰了什么人。
  待肉眼适应了黑暗,透过月亮下的一点月色,老人家看见谈瑟的墓碑前蜷缩着一只很漂亮的小猫,他的身下是下午来时那个小伙子的衣服,身边是谈瑟要他转交给路尚时的信。
  老人家看了一会儿,转身继续蹒跚着原路返回了。回去的路上,他在夜色中自言自语:新闻上早就传开了,原来那金毛是那年轻人啊,可惜了。怪不得
  可惜了。
  苍老的声音渐行渐远,金毛墓碑前的蓝白安稳睡着,像是今夜就在此安眠了,他脖子上的银链吊坠、轮回之上,散发出了一点打招呼似的光芒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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